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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 有效居住证;
2)男性 年龄 在 60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
3)取得 C1 以上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 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
6)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取消出租汽车服务资格的驾驶员,自取消资格之日起 5 年内不得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资格。
1)身份证明 及复印件;
2)机 动车 驾驶证 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彩色登记 照片 2 张;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 证明材料;
5)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一)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 2 年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的视频监控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应当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车辆轴距不小于 2700 毫米,排气量不小于 2.0L 或者 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 13 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 2650 毫米以上,续航里程 250 千米以上;
(四)车辆具备 ABS 制动防抱死系统、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
沈阳市交通局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沈阳市公安局进行人员信息审核,经公安局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即可参加培训或考试。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将由交通部门电话通知申请人,反馈不予通过的理由。公安部门还将对已经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的背景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人员,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
1、网上申请 可登录市交通局网站(http://jtj.shenyang.gov.cn),选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栏目进行;
2、现场申请 的申请人可到:
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 299- 3 号或铁西区保工街北四中路 11 甲 5 号)
沈阳市交通驾驶人培训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东路 98 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出租汽车窗口(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08 号交通大厦 B 座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