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停运损失,每天按600元以上赔偿的7种情形

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意见,法院据此确定出租车停运损失为600元/天符合法律规定


二、汽车租赁协会出具的出租车营业收入证明,证明出租车纯收入650元/天,作为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第三方证据,具有较高的客观公正性,法院予以采纳

三、出租车公司提供当事出租车事故前一段时间的营运数据,具有较高的客观性、真实性,法院据此酌情按每天600元计算停运损失

四、出租车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向法院出具当地出租车收入情况证明,具有一定的客观真实性,且对方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反驳其合理性,故法院予以采纳

五、当事人自行提交出租车本车的事故前一段时间内的日均营业额及成本,具有一定的客观真实性,法院据此酌定按600元/天赔偿营运损失

六、法院从中立的角度依职权主动调查、了解本地出租车实际营收情况,据此酌定每天600元停运损失公平、合法

七、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依据高度盖然性的民事审判原则,支持可信度更高的一方,行使自由裁量权酌定按每天600元赔偿出租车停运损失,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