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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先后从某二手闲置交易平台、共享租车平台,租借 6 辆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变造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注册成为网约车。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000 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图说:李某租来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变造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注册成为网约车。闵行检察院供图
2023 年 5 月,张先生向开网约车的李某打听,能不能帮忙在某网约车平台注册成司机,自己也想跑车赚钱。在向李某转去 500 元后,张先生很快如愿以偿,注册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但张先生名下没有私家车,李某主动“伸出援手”,表示可以帮他在租车公司租一辆网约车,押金和当月租金和李某以前的欠款的抵消。
没过几天,两人线下见面,李某当面将一辆新能源汽车交付给张先生,并将该车的行驶证照片发给他。张先生特地看了下,行驶证上使用性质写的是“租赁”,符合网约车平台的注册要求。将行驶证照片上传到网约车平台后,张先生开始接单跑车。谁料刚开了 20 多天,这辆车坏在半路上,李某得知后立刻表示可以帮张先生换辆新车。在张先生支付了 5000 多元的租金及换车费用后,李某向他交付了新车,新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也是“租赁”。
但让张先生郁闷的是,新车还没开两天,突然被人扣下。来人声称是某共享租车公司的,而这辆车是李某租的,车辆真实使用性质是“非营运”。对方表示已经察觉李某所租的几辆汽车车辆轨迹存在不合理现象,通过进一步调取行驶轨迹及审核涉事车辆材料,最终发现这些车辆被用于网约车营运。
“他们公司将车辆收走了,押金和租车费用也不给我退。”张先生事后回忆,仍然有些难以接受。他一气之下,找到李某要求退钱。李某一边表示没有多余的钱款退给他,一边掏出另外一辆车的行驶证,表示可以将这辆车借给张先生,让其继续跑网约车。张先生感到无语,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得知消息的李某随后前来派出所自首。
李某到案后供述,他在网上找人 P 图,将从租车公司租来车辆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从“非营运”改为“租赁”。然后再将 P 过的行驶证照片发给张先生。李某自己也用这种方法,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
经查,2023 年 2 月起,被告人李某租借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6 辆,通过他人修改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性质,并将变造后的行驶证上传至网约车平台注册。截至案发,被告人李某通过驾驶网约车共获利约人民币 5000 元。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