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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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我作为一名身处行业一线的电商经营者,结合自身观察与实践,提出以下三点核心建议,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与民生福祉。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一、限制平台无序扩张,设定利润红线与收费上限

当前,各类中介型互联网平台(如电商、网约车、外卖、快递等)已深度嵌入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然而,其凭借流量与定价的垄断优势,攫取了过高的利润,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为此,我建议:

  1. 设定经营利润率上限 :建议明确规定平台的 经营利润率(不含投资回报)不应超过 15%。当前部分平台利润率动辄高达 20%-30%,这实质上是通过垄断地位过度抽取了社会财富。

  2. 统一并限制平台收费 :建议平台的 综合收费不得超过商品交易总额的 5%,且对同一商品仅能收取一次费用。平台应回归其“基础设施服务商”的本质,只允许收取单项的“信息服务费”,严禁巧立名目、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3. 遏制算法压榨与流量垄断:必须打破平台的“算法黑箱”,保障平台内商家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平台通过复杂推广机制(如诱导退款重拍以重复收取推广费)、打压流量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系统性利润挤压,这种行为应被明令禁止并受到严格监管。

二、全面重塑行业价格标准,遏制恶性竞争与内卷

健康的市场经济应保证商品价格覆盖合理的生产成本、营销成本与税收,并让劳动者获得相匹配的报酬。当前以低价倾销为主导的平台模式,已导致“劫贫济富”的恶性循环。

  1. 打击低价倾销:必须坚决打击以低价倾销为主要竞争手段的平台行为,为各行业设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标准,保障经营者有合理的利润空间用于休养生息和品质提升。

  2. 解决分配不均的核心矛盾:当前消费市场的核心问题并非需求饱和,而是分配不均。在平台经济加持下,财富加速向极少数人集中,而广大劳动者的报酬增长滞后于生产效率,导致消费力枯竭。劳动者为生存只能内卷,造成产能过剩,企业继而降薪裁员,形成“穷人愈穷、行业愈差”的恶性螺旋。

  3. 让劳动者过上体面生活是健康经济的基石:与其通过补贴企业来短暂拉動内需,不如通过重塑价格体系,确保财富能更公平地分配给底层劳动者。只有当大部分人拥有稳定收入和消费能力,才能形成“就业稳定→消费增加→经济繁荣”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法规权威与执行效力

近年来,《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平台阳奉阴违,致使法规效力大打折扣。

  1. 实施针对性监管与重罚:建议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更具针对性的常态化监管。对于违反价格规则、进行算法欺诈、实施垄断等行为,必须施以具有足够威慑力的重罚。

  2. 树立“有法必依”的执法权威:监管部门的权威应体现在铁腕执法上,而不能让法律法规沦为一纸空文。必须坚决制止平台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重塑公众对市场规则与政府监管的信心。

总结

以上三点建议,是我基于一线经营者的切身体验所提出的核心观点。平台经济已到必须进行有力干预和规范的关键阶段。唯有通过设定利润与收费上限、重塑健康的价格体系、并辅以强有力的执法,才能引导平台经济回归服务实体、造福社会的初心,最终实现可持续的、包容性的共同发展。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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