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652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近日,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了网约车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几天后,就开出了首张免罚单。 11 月 30 日,镇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实施,根据网约车订单的生成时间、订单量、危害后果、纠正违法行为情况,对 5 类轻微违法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 其中,不予处罚需要 同时满足 4 个条件:未被查获前主动如实供述的;无新增订单记录满一年,或在网约车平台注册时间少于 1 个月且从注册之日起至主动供述之日止完成订单量少于 20 单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签订保证不再非法运营承诺书。 镇江网约车司机楚师傅得知消息后,主动到交通执法部门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刚从事网约车经营,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就违规上路,实属不该。 12 月 8 日,交通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认为楚师傅的情况符合免罚条件,对其涉嫌无证经营案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成为《裁量基准》施行以来的首例非法网约车免罚案件。 免除处罚之外,还有 4 种情形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幅度在 500 元 -2000 元。交通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酌情免罚或减罚”是遵循依法依规、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原则作出的人性化调整。 事实上,在杭州、重庆等城市,交通执法部门也推出了非法营运网约车“首错免罚 ”“ 首违免罚”的措施,对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积极配合的司机师傅免除处罚。对那些刚刚入行、不懂规则的小白司机来说,这种处罚方式无疑带着温度,给了他们认清现实、重新改过的机会。
正文完
发表至: 业界动态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