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834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3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当前出租车行业从业者最关心的问题。
确权,是将出租车经营权、车辆产权确认给实际出资人。 起初,出租车投入经营权,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通过高价竞拍而来。 公司中标得到经营权后,向驾驶员收取高额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也称标费。 因经营权是许可给公司的,车辆由个人购买,就造成了权属分离,对此公司要求车辆登记为公司名称。 实际出资人,只是名义上的,在公司出现经济纠纷被法院执行时,这些个人出资购买的出租车是作为公司财产进行结算的。
而且,公司利用经营权向驾驶员收取高额的经营成本费用,如过户费、保证金等,以经营权为要挟,谋取暴利,剥削司机。
随着时间的推移,行业内的矛盾越来越激烈,从业者挣不到钱,维权运动在各地不断掀起,行业出现动荡。
国办发【2016】58 号文件下发后,取消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且既有出租车允许变更主体。
权属改革的浪潮席卷整个出租车行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场 251 人集体状告出租车公司的案件开庭审理,拉开了当地维权运动的序幕。
2020 年 11 月 9 日,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如下:
二,公司返还退还出租车司机办公场地费、人员工资费、办公费及综合管理费 12784 元。 四,司机返还公司发放的营运提成,具体金额按照判决书中的不同时段标准进行计算。 司法确权是出租车确权的重要途经,产权确认给了出租车司机,他们就可以根据交通部的政策确认经营权归司机所有。
公司使用出租车司机购买的车辆冒认公司财产,竞标经营权,这本身就涉嫌违法行为。
若非公司从中牟取暴利,剥削驾驶员,行业的发展也不会是如今千疮百孔的模样。
如今,几年过去,仍然有城市还没有完成确权,遇到的阻力也相当大,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确保经营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行业稳定,促进行业发展,为出租车司机们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