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坐出租车不给钱,竟被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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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女子因坐出租车不给钱,被判刑一年,罪名寻衅滋事。

事情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安莲湖法院在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审理杨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

该女子杨某某在西安多次乘坐出租车不给钱,并公开发布视频辱骂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坐车不给钱理所当然,司机当时要不到钱,现在来找他要钱是没本事。

法院除判处杨某某一年有期徒刑外,还责令她退赔 11 名出租车司机经济损失 1095.9 元。

该女子此前被多名出租车司机向同行告知过,长期坐霸王车不给钱,遇到的司机也报警很多次了。

但因每次遇到的是不同的司机,单次不付车费只能口头教育,劝诫,女子胡搅蛮缠,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车费,此类违法行为并没有达到拘留的程度,所以只能让她离开。

这也使得她更加肆无忌惮,藐视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无视法律,坐霸王车的次数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出租车司机的正常运营。

出租车是一个弱势群体,在公司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服务要求影响下,即使乘客有一些过分的行为,司机一般都不敢阻止,甚至挨打也只是受着,一旦被投诉影响服务质量考核,严重的甚至会取消服务资格。

因出租车车内并没有全程视频音频监控,是不是司机的问题,只能从乘客口中得知。

被投诉、被抹黑,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每个月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如果遇到坐霸王车的人多,一个月根本挣不到钱,还得倒贴成本。

该女子被判刑,也属于典型案例,迄今为止,还从未听说因坐霸王车被判刑的案件。

社会公共秩序,需要法律来约束,需要从业者、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共同维护。

对这类人的不容忍,依法查办,才能保护行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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