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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们!
珠海市 2023 年下半年出租汽车市场运行
监测指标信息来啦!
那么具体是什么情况
咱们一起往下看!
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珠海市 2023 年下半年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公开。
截至 2023 年 12 月,珠海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2 家、巡游出租汽车3387 辆。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44 家,合规网约车16909 辆。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5324 份。
2023 年下半年,全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日均载客约 33 次,单车日均运营载客里程约190 公里,单车日均营收入 约 720 元 (未扣除承包费、燃料费等刚性成本),较 2023 年上半年下降约 10%,与 2022 年基本持平。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 16 万单,单车日均订单量 约 13 单 ,虽然订单量较 2022 年和 2023 年上半年有小幅回升,但由于部分网约车平台相继下调运价, 单车日均营运收入未有上升,仍维持在 300-350 元之间(未扣除车辆折旧或车租费、燃料费、保险费等刚性成本)。
2023 年全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查处小客车非法营运案件和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案件合共460 宗,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违章违法案件332 宗。
(一)网约车使用期限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自车辆出厂起算),行驶里程未达到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 8 年时(自车辆首次登记起算),须退出网约车经营。需要注意的是,当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后残值率极低,交易价值将显著低于非营运车辆。
(二)合规经营要求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个人利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视为非法营运,交通运输部门除对有关网约车平台予以查处,还将对当事驾驶员处以最高10000 元罚款并予以暂扣驾驶证; 个人在未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部门除对有关网约车平台予以查处,还将对当事驾驶员处以 最高 20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甚至 影响个人征信。 未取得相关从业、营运资质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若发生交通事故,难以获得保险理赔。
(三)网约车平台内控制度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制定并实施经营服务管理制度。为保障乘客服务质量,各主要平台均已在 APP 客户端设有举报渠道,如驾驶员因服务质量不佳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有权按照内控制度对被投诉驾驶员予 以限期封号、降低服务分值 等处理。
(一)行业经营风险方面
据调查,网约车驾驶员上线营运 逾 10 小时 才能实现日均营收达 300 元 左右,这是珠三角各市普遍情况。而当扣除车辆折旧或租金、保险、燃料等必要成本后,驾驶员实际时薪不足 20 元,接近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当前,全国网约车行业均 面临收入低、无保障、风险高、压力大等现实问题,因经营收入未达预期而违约退车导致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因疲劳或超速驾驶产生严重交通事故、因长期高强度劳动导致身心受损等情形屡见不鲜,各地已相继发出风险预警。
根据有关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与平台之间并非劳动关系,只能通过灵活就业形式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程度显著低于传统行业。此外,近年网约车行业部分市场主体竞相降价,内卷严重,驾驶员单位时间营运收入进一步压减。下半年以来,群众出行需求较上半年有一定下降,即使是在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网约车总体订单量也未有显著上升。上述情况说明 网约车行业已经不再是群众就业的良好选择。
为此,市交通运输部门再次郑重提醒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人员:
(二)生命财产安全方面
密切关注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网络安全方面的有关动态,加强保护个人隐私,留意个人账号提现情况。凡遇网约车平台作出“刷单返现”“本金转股权”等涉嫌金融诈骗等行为的,应高度警惕。
乘客出行时尽量选择使用人、车合规率更高,有自主 APP、经营管理相对完善的平台,尽量避免乘坐顺风车或与陌生人拼车。关闭约车 APP“免密支付”功能,途径高速公路的要核对清楚高速费用。发现线上信息和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车辆不符的尽快向平台客服反映,并通过 12328 热线举报。
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自觉遵守行业公约,切勿疲劳驾驶。践行 5321 安全行车规程,在斑马线、路口等地须慢行礼让。自觉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的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珠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
(2023 年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