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撞人, 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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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撞人,谁赔?

网约车司机老郭撞击杨姐致其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老郭、杨姐负事故同等责任

杨姐的亲属老王将老郭告上法庭

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 75 万元

同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保险公司与网约车平台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 都怎么说吧:老郭:

应该被告的不是我!

应该是网约车平台和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我们已经垫付了交 强险中的医疗费。虽然老郭还买了商 业三者险,但他私 自改变了车辆使用 性质,这种情况,

我们不赔。网约车平台:

应该让保险公司赔!我们对网约车驾驶员老郭没有管理行为,是新型合作关系!我们不应该赔!

让我们看看法官怎么说:

1. 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应不应该赔偿商业三者险?

原告老王的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老郭通过网约车平台 接下网约车订单、收 取费用符合营运特 征,这种行为使被保 险车辆的危险程度增 加,且导致了此次事 故的发生。并且,老 郭自己并未告知保险 公司自己的车辆性质 发生改变,不符合赔

付标准。

因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网约车平台该不该赔?

网约车平台对在其平台注册的快车

司机老郭发送接单信息,对老郭所有的机动车运行在事实上有支配管

理的地位,且从机动车运营中获得利益,网约车平台的性质视同承运人,故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赔偿金额,应由网约车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

保险公司应赔偿

原告老王各项损失共计 19 万余元;

网约车平台应赔偿

原告老王各项损失共计 52 万余元;

驳回老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答疑:

1. 为什么老郭购买的商业三者险对此次事故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中一般有如下约定“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私家车 作网约车用,有偿载 客,是营运性质的行 为,改变了车辆的使 用性质,增加了被保 险车辆的危险性。

保险公司提供了充分 的证据证明已起到了 提醒告知义务的,根 据法律规定及审判实

务,将私家车用于网

约车经营的,应当认 定为改变营运性质、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 加,故保险公司有权 拒赔。

2. 为什么由网约车平台对超出交强险的部分进行赔付?

网约车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兴运作模式,司机在平台上自由注册,直接与平台公司之间建立联系,经平台审核后成为平台注册司机,网约车运营获利,平台从中收取一定费用。这种运作模式与传统出租车运营

载客的行为相似。

现有规定对平台公司的地位界定等同于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平台不仅是代驾、快车等业务的平台构建者,同时是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即平台既是风险开启者,又是运营利益享有者。

因此,在网约 车致第三人损 害的情形下,平台公司同样 应承担与传统 的出租车公司 地位相当的责 任,即承运人

责任。

专家提醒: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大庆

私家车作网约车用应该注意什么?1、办理网约车相关证件,向车管部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2、私家车作网约车时,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车辆性质变更。如未告知,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商业险范围不赔偿。

私家车作网约车建议购买哪些保险?

1、强制购买的险种:交强险:

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投保的险种。2、其他适合网约车购买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需要在三者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车损险:

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将进行合理范围的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

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将获得保险赔偿,适合经常开车的人购买。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网约车司机

网约车事故如何赔偿?

法律如何保护网约车司机的权益?这个案例为我们提供了答案法律守护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法律为我们的生活

撑起一把伞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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