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网约车套路贷,严管平台企业和汽车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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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网约车套路贷,严管平台企业和汽车销售公司

近日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都市公安局

发布通告

从 8 月 26 日起

对货车、网约车

“套路贷”“套路运”违法行为

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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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处置货车网约车“套路贷”“套路运”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客货运输市场和机动车交易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货车司机、网约车平台运营司机合法权益,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套路贷”“套路运”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聘用司机的行为。 企业和受聘司机应当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或协议,明确自带汽车或不带汽车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违规设置“贷款购车”等附加条款。 

二、依法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向运营司机推介购买汽车的行为。 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高薪收入”“稳定货源”等虚假信息或“低价优惠”“承诺订单”为诱饵,向运营司机推介购买汽车。汽车销售企业不得通过“加装设备”“加收服务费”等方式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销售汽车。 

三、依法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汽车贷款中介向运营司机推介贷款购车的行为。 上述企业不得违规收取“服务费”“手续费”或“虚增贷款额度”以增加司机经济负担,不得以“承诺订单”“夸大收入”、虚假宣传等方式诱骗司机贷款购车。
 
 

四、依法受理调处投诉举报。 推动汽车销售市场、批发市场、物流园区设置一站式矛盾纠纷受理站点,交通运输、人社、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依职责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12345 热线加强对相关投诉的交办督办,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五、严厉打击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汽车贷款中介损害运营司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运输、人社、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依法惩处“套路贷”“套路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六、依法督促物流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汽车贷款中介、网络招聘平台企业合规经营。 交通运输、人社、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对上述企业开展合规经营培训,督促企业合规经营。
 
 

七、完善信息公开。 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向社会通报涉“套路贷”“套路运”违法违规企业信息。 

 
八、增强从业人员防骗意识。 交通运输、人社、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坚持“以案说法”,主动发布风险提示警示。广大应聘司机自觉提高防骗意识,主动通过上述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看发布的行业风险预警信息,了解行业现状和收入水平,谨慎择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投诉报警,依法理性维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24 年 8 月 26 日
来源:成都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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