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转网”试点:租赁性质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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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通知,要求“租转网”试点企业为存量和新增车辆办理运输证的,必须在 12 月 31 日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运输证能力的核查。逾期未申请的,原来同意试点的额度同时失效。
对于通过核查的,要求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网约车运输证申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通知还明确,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上海“租转网”试点:租赁性质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此前,上海网约车一直明确“租赁车辆不能从事网约车经营”。
外地来上海开网约车的司机,虽然理论上无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但仍有部分通过租赁的方式和租赁公司签合同,变相从事网约车业务。
上海“租转网”试点:租赁性质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随着上海合规化进程的推进,非沪籍人员有了考取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途径,“租转网”试点的加快,则意味着车辆合规化途径的明确。
今后要在上海跑网约车,必须先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然后去租赁公司租车辆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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