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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条件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46 号)、《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揭府规〔2022〕2 号)相关规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 本市登记注册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
2. 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 8 年;
3. 车辆排气量不小于 1.6L 或 1.2T,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 2600 毫米;
4.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
5. 车辆已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6. 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易识别的标志,不得喷涂巡游车专用图案、标识或者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专用设施设备;
7.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二、办理流程
(一)车辆资质审核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约车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1 个工作日内在《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申请表》加具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提醒申请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
车辆资质审核申请资料: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申请人完成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后,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约车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在原有材料基础上补充营运车辆保险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1 个工作日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及需补正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申请材料:
三、办事窗口
车辆所有人向车辆辖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约车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原则上,车辆辖属地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的,向市交通运输提出申请;车辆辖属地为揭东区、普宁市、惠来县和揭西县的,分别向车辆辖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
四、办事指南
具体办事指南及申请表格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