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616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办事背景
为更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市公安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在全市范围推出“我要开网约车”联办服务。通过部门联动和流程再造“我要开网约车”,申报由“我要开网约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并受理,受理后,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可在系统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办理。

申报条件
1. 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2. 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进行申请;
3. 仅限新能源汽车申请。
办事流程图

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
(4)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
(5)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车载终端)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海南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8)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营业性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证明材料
(9)车辆彩色照片
(10)《电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目录》
(11)承诺书
(1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报入口
海南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我要开网约车”,“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申报流程
(1) 提交“我要开网约车”申请;
(2)“我要开网约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申请审查并进行受理;
(3) 各业务部门分别完成业务审批,申请人可在用户中心查看“一件事”办件状态。
常见问题
(1)问:非新能源汽车能否办理?
答:不能。
正文完
发表至: 车证
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