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您一起去办珠海网约车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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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7 月 10 日珠海网约车合法了!现在网约车司机可以申请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即日起,五星公司可组织广大网约车司机集体培训和考试,同时 公司提供符合新政要求的车辆,低首付、低月供,黑户、白户均可分期购车。可上公司名,可上个人名,多种方案供您选择,详情可来公司咨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认定
发布日期:2017-07-10
 

事  项  名  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认定

事项类别

许可事项

受  理  范  围

个人

受  理  条  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

经历;

(二)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无交

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是否属限制性审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2 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2 张和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照片校验回执;

(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原件一份)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申请的,应提供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注:预约考试需本人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及扫描相关证件。

表  格  下  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珠海公交柏宁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或辖区交通服务窗口)领取,或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网站:www.zhjt.gov.cn/(表格下载—从业资格)。

受理机构及地址

咨  询  电  话

乘  车  线  路

珠海公交柏宁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二楼服务窗口

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 1089 号柏宁综合楼 二楼

电话:0756-8655555

公共交通指引 :16、17、33、55、999 路 公共汽车“恒雅名苑”站。

责任科室及电话

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0756-2519338

决  定  机  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办  理  流  程

受理(1 天)——审查(6 天)——办结(1 天)

办  结  时  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 个工作日

发  文  类  型

驾驶员证(考试通过 8 个工作日后到珠海市交通业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领证)

是 否 有 年 审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不收取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投  诉  电  话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作风办:0756-2263648,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0756-2515083

法律救济办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预约服务方式

1.当面预约;

2.电话预约。

备注:如需在非上班时间(国家规定的重要节假日除外)提供服务的,请提前 1 - 3 个工作日提出预约服务申请。

预约服务电话

0756-2519668

备        注

1. 驾驶员在首次考试结束之日起, 考试不合格者第 1 次补考予以 1 个月内预约安排;第 2 次及以上的补考,时间间隔在 6 个月以后预约安排,考试成绩有效期为 3 年。

2.2016 年 11 月 28 日前,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提交申报材料中第(三)的证明材料,可直接申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驾驶员证。

3. 2016 年 11 月 28 日后,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可直接申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驾驶员证。

 

附件下载: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
教材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培训教材
教材 2:珠海市出租小汽车驾驶员岗位培训教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配发
发布日期:2017-07-10

一、办理对象

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

二、办理条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采用燃油(气)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 2700 毫米、排量不小于 1.8L/1.6T;采用纯电动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低于 2650 毫米;采用气电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 2700 毫米;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具有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其中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在 100 万元以上;

(四)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设备,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

(五)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 2 年。

三、所需材料

1 . 填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原件 1 份)

2 . 已在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时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需重新提交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未在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时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符合《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办理车辆登记后,需重新提交珠海市核发的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1 份)

3 . 车辆 45 度角彩色照片(申请时未在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在办理车辆登记后需重新提交带有珠海市车牌号的车辆彩色照片);(原件 2 份)

4 . 营运性车辆保险单据;(复印件 1 份)

5 . 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珠海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复印件 1 份)

6 . 车辆为非网约车平台公司所有的,应提交网约车平台公司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入网运营协议;(复印件 1 份)

7 . 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1 份)

8.安装配置符合条件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原件 1 份)

9.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出具车辆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原件 1 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者填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并提供申请材料;

2. 审核,市交通运输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情况进行审核,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者,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受理证明》;对审核不通过的,向申请者进行告知;
3. 申请办理车辆登记或者变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申请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60 日内,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受理证明》,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登记或者变更(办理变更的,不需要交验车辆);
4. 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等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在确认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后,由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为车辆出具证明;
5. 补齐以下材料:①珠海市核发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数据运营商出具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安装证明,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出具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③申请时未在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需重新提交带有珠海市车牌号的车辆彩色照片;
6. 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申请人补充提交的材料,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的车辆登记或者变更信息后,对申请材料以及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是否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7. 决定,审查后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并将结果告知申请者;
8. 证件制作与送达,市交通运输局制作证件,并向申请者发件。审查合格的,对已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者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珠海市交通业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 周五 上午:08 时 30 至 12 时 00 下午:14 时 30 至 17 时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 62 号一楼

联系电话:0756 – 2519898

交通指引:13、16、17、55 路公交车至香山驿站站。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向申请者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核结果通知书》,至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的车辆登记或者变更信息及申请者补齐材料期间,不纳入审批时限。

十一、办理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和退出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车辆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管理。

3.《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十三、咨询方式

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事务科:0756-251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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