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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建议吉林省全境允许网约车合法上线经营。该网友表示,可以通过调研热门景区网约车,适当上调管理费并适当下调出租车份子钱,让网约车、出租车双向奔赴,一起做大做强做好吉林省旅游市场。 3 月 12 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回应称,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持续推动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网约车规范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出租汽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市级政府陆续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网约车进入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我省网约车 主要集中在长春、吉林两市,四平、辽源、白山等地也有少量运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许可 160 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 2 万台、网约车驾驶员 8.2 万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下一步 , 将指导各地认真履行出租汽车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服务供给,提升游客出行体验。一是 督促各地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模等因素,及时调整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充分论证配置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优化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力结构,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加旅游运输服务供给。二是 督促未上线网约车运营的地区抓紧结合实际修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适时引进网约车平台企业运营。同时,督促已上线网约车运营的地区严抓网约车平台企业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开展经营。通过“线上监管 + 线下执法”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网约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三是 督促各地针对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服务等方面调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作用,引导网约车平台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建立管理费、承包费等协商与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依据《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组织行业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进一步推动我省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提升。据悉,为有效解决网约车规范发展认识不到位、进展不平衡、措施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 12 月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加强网约车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督办。确定长春、吉林两市为重点城市,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全面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运营。2022 年 12 月,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四平、辽源、白山等地也有少量网约车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