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网约车全面合规化经营

 

实现石家庄市网约车行业及网约车聚合平台全面合规化经营目标,规范网约车平台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共同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石家庄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交通新业态分会向全行业倡议如下:
一、全行业要强化党建引领,坚持高质量党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实体党组织,灵活组建流动党支部,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形成鲜明价值导向,构建正向激励、互促共进行业治理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真正为网约车司机办实事的党群服务矩阵,强化权益保障兜底服务,开展关心关爱正向服务,全面推动网约车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按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实现全市全行业全面合规化运营目标;
三、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聚合平台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和承运人责任,在司乘APP主动公开本平台经营许可证照信息,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杜绝在服务协议中存在任何误导性、强制性、欺诈性消费条款,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四、主动向社会公开定价机制、动态调价机制、派单机制和服务协议,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同时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主动适当降低或者动态调整过高的抽成例。
五、网约车平台不向未取得网约车相关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严格核验拟接入本平台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严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进入本平台营运。
六、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不断完善乘客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机制。建立行业数据库,包括车、驾驶员名单,合规、非合规及失信人员名单等,并定期向行业协会及行业管理部门报备;对已注销车辆完善营转非等善后工作,平台履行租赁公司负责人失信,跑路等善后工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七、规范合作单位管理,督促合作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不得以虚假宣传诱导驾驶员购车、租车、购买保险等,不得以低押金、保证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各公司应使用行业统一制定的规范制式合同,制定驾驶员试运营时间期限,给予给与驾驶员灵活的机会,一周内解除合约免收违约金;不能以车辆购买或者租赁霸王条款,以手续费、服务费,或者设定合同“陷阱”骗取违约金等形式侵害驾驶员利益,谋取私利。
八、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倡导建立应急保障和爱心服务车队,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热心行业发展,积极组织驾驶员参与行业党建、协会工作,建立网约车驾驶员“好人好事”表彰奖励机制,弘扬行业正能量,共同维护网约车行业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共同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杜绝以办理网约车业务名义侵害驾驶员利益的现象,加强自查和全面排查,每月对本平台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自查,每季度对合作的汽车租赁企业(含渠道商)、销售企业、融租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加大整改和宣传力度,严禁以办理网约车(特别是私户网约车)名义租赁、销售车辆;严禁指定购车品牌,严禁巧立名目收取“办证费”、“加盟费”、“茶水费”等乱收费行为。
十、制定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强化驾驶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将定价机制、派单机制、分配机制纳入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内容;
十一、网约车聚合平台应按照五部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开展聚合业务,不以“聚合”名义变相直接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接入的合作方符合出租汽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主动落实以下规定:
(一)对相关合作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并督促合作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和车辆有关许可严格核验把关。
(二)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对应合作平台公司名称、APP 品牌名称、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以及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纠纷处理程序等。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结合各自服务内容,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乘客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三)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不干预合作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督促合作平台公司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强化运营安全管理;合理制定或调整经营策略并提前研判评估,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十二、不组织、参与非法聚集、停运罢运、堵塞交通等活动,及时解决涉及本平台公司的维稳事件,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化解行业纠纷,维护行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不良名单记录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石家庄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交通新业态分会
2024年5月6日
石家庄网约车新规要求:网约车平台切实降低抽佣比例,合规化进程加速
石家庄:全市网约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