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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乘客打车,订单结束实付 98.11 元。但蹊跷的是,同一段行程,司机端却显示乘客付费为 71.46 元,司机实收 52.17 元。
中间凭空消失了 26.65 元,超过司机实收的一半! 仔细看司机的订单页面,发现这个订单系第三方订单,才明白司机所在平台所接订单已经是二手订单(甚至有可能是三手订单)。 也就是说,乘客所约的平台并非司机接单平台,而是乘客所约平台接到订单后,将订单转手卖出,中间的 26.65 元即是其收入。 司机所在平台抽成比例为 26.99%,其作为该单业务的承运人,收入为 71.46 元与 52.17 元之间的差价 19.29 元,比乘客所约平台收入还少 7.36 元。 如果一个平台没有作为承运人参与到网约车业务中,却又因其有订单获取能力取得收入,甚至比事实上的承运人还高。这种收入的属性是什么?是信息费吗? 如果平台之间,信息费收入比实际承运人的收入还高,谁还愿意做实际承运人? 司机会否因为层层订单转卖,所得收入微薄,甚至可能低于预期,只能靠更多熬时间来维持其基本收入? 这种订单转卖现象,是不是网约车行业越来越“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