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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约车因其便利快捷,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可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驾驶证与行驶证这上路必备的“双证”外,司机和车辆还需具备专门的网约车版“双证”,才能合法从事网约车服务。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到,在徐汇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一辆遇红灯停车等候的轿车,使两车又与另外三辆汽车发生碰撞,最终导致五车物损,两名乘客受伤。事故中,肇事网约车辆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本身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驾驶员的行为,以及该网约车平台向无运营资格的人员提供召车信息的行为,已违反《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存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在多次前往相关行政机关以及 A 公司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后,检察官查明,相关行政机关已就此案对运营涉案网约车平台的 A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 A 公司并非首次出现此类情况,自 2021 年 9 月开始,A 公司曾多次因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或车辆未取得相应资质而被处罚。本案发生后,A 公司仍存在一定比例的上路人车无两证的情况,且未向有关部门上传驾驶人员注册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车辆具备合法运营资质,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检察官认为,A 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切实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运营资格,并向无运营资格的人员提供召车信息,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未经审核把关的驾驶员及网约车上路运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道路交通安全危险,亦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关联性。A 公司的违法行为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经报请市院同意后,市检一分院与徐汇区检察院开展一体化办案。
徐汇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交流
网约车行业作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不仅与人民群众日常出行息息相关,也与社会经济发展增长密不可分。如何科学、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和治理,是检察官所需要考虑的。为此,检察官前往相关行政机关,围绕区域内网约车行业概况及监管难点堵点开展交流,并就以法治方式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规范达成共识。
同时,检察官多次前往 A 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依法进行整改。经过检察官的法治教育,A 公司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解决两证缺失等安全隐患,并自愿就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支付公益补偿款。
2024 年 4 月 8 日,检察机关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创新建立合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相关当事人为弥补其造成公益损害而进行赔偿、缴纳的资金,捐赠至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名下的指定慈善公益账户,用于基金会开展各类慈善活动,让更多不特定人群可以从中受益,推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市检一分院、徐汇区检察院还与 A 公司正式进行磋商,就其履行民事公益损害修复责任的方式、期限、效果、评估等达成一致。A 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手段尽力消除其产生的安全生产与道路交通安全危险,通过技术升级确保旗下网约车平台在线网约车驾驶员及车辆持证全覆盖,并自愿向慈善公益账户支付公益补偿款。
在 A 公司整改期间,检察官多次对 A 公司进行走访,实时了解整改动态,并给予合规指导。A 公司完成整改后,4 月 19 日,为检验 A 公司整改成效,同时也为让整改成果获得群众的认可,徐汇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担任听证员,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表听证评议意见。
听证员向 A 公司代表了解情况
在分别听取检察官的案情介绍和 A 公司的整改汇报后,听证员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官意见,认为 A 公司已整改到位。“感谢检察官,能给我们一个机会。我们一定吸取这次教训,巩固好整改成果,今后依法合规经营。”A 公司代表在听证会现场表示。
随着 2016 年国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我国成为第一个推进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保证出行安全,是健全网约车行业机制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升管理能级,及时堵住网约车行业漏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采用社会化管理、多功能联合治理的方式,切实保障司乘安全,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更高质效履职筑牢民生之本、规范企业经营、推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