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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1 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通告》表示,将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放宽名下仅有 1 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限制。
这意味着,非深户籍的深圳居民以后想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话,不再有社保限制,只需要持居住证即可。即使车主名下已经有 1 辆粤 B 牌汽车,也可以再申请购买 1 辆混合动力小汽车。 该调整是依据今年 5 月 1 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做出。该方案提出的“促进汽车消费”中,包括了加大换购新车支持力度,以及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