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驶网约车!被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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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夜宵饮酒后,凌晨侥幸驾车上路,结果遇上交警查酒驾,刚上岗 15 天,就因酒驾被拘留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昨日,厦门交警对外通报最近查获的酒驾案例,并提醒市民司机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一男子酒后驾驶网约车!被拘留罚款

17 日,凌晨 5 时许,集美交警大队灌口中队正在省道 507 线路段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民警陈彬示意一辆网约车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王某的呼气值为 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王某当日凌晨夜宵时曾喝了两瓶啤酒。王某称,自己 5 月 2 日才刚刚开始当网约车司机,岂料才上岗 15 天,就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 5000 元,拘留 15 日,吊销驾驶证且 5 年内不准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这名网约车司机心存侥幸,自以为凌晨 5 点交警就不查酒驾了。”陈彬表示,目前警方夜间查酒醉驾为全时段覆盖,车辆驾驶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上路。

无独有偶,21 日凌晨 3 时许,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厦门大桥中队民警杨军山巡逻至高崎中埔公交车站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打着双闪停靠在路边,车旁站着两男两女,几人满脸通红,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哪位是驾驶人?”杨军山询问,田某承认是其驾驶车辆,但辩称其没有饮酒,只有同行朋友饮酒了。经核实,田某确为车辆驾驶人,抽血检测结果显示,田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 114.7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原来,田某前一晚与三位朋友聚餐,田某原是负责开车接送,但聚餐时按捺不住,贪杯饮酒,且心存侥幸认为半夜没有交警,没想到还是与交警“相遇”。

杨军山告诉记者,在查处的案例中,有不少驾驶人都称其在聚会上原不打算喝酒,但在饭桌上禁不住劝酒,饮酒后又心存侥幸开车。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市民参加亲朋好友聚会,尽量不要驾车前往聚会,驾车前去的尽量不要饮酒、有饮酒的要记得叫代驾;同桌聚餐人员遇到驾车者也切勿相互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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