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8月1日起,网约车车价低于11.98万将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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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7 日,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辖区各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企业: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龙岩中心城市形象,确保乘客安全出行,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规范网约车辆准入门槛,严把网约车辆准入关口,引导网约车行业向高品质、差异化经营方向发展,根据《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龙政综〔2019〕109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明确对拟在新罗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龙岩 8 月 1 日起,网约车车价低于 11.98 万将无法上路

1、7 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及其他有关规定;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车籍所在地为龙岩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4、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至申请之日不超过 8 年;

5、新车车辆购置价格(裸车价格)应高于 11.98 万元,新进入网约车市场的二手车价格(参照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应高于 11.98 万元;每年将根据新罗区巡游车新车价格及时进行同步调整;

6、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个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 40 万元 / 年。

本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6 月 2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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