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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年 1 月 10 日,严冬里一个难得的风和日丽的星期天,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游人如织。 尤其是金水桥畔,更有成千上万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站在这里,以雄伟的天安门为背景,为自己的首都之行留下美好的回忆。 所以,沿着长安街两侧,一字排开,虽然全是密密麻麻的照相摊位,但每个摊位前都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姚锦云驾车撞人致人重伤、死亡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案
谁也没有料到到,幸福祥和的画面
很快就被一场血案玷污。
上午 11 时,一辆疾驰的米黄色华沙牌出租车,突然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前的大道上猛地向东一拐,向着人民英雄纪念碑冲去。不明就里的人们还没有反映过来,小汽车就已经驶到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旁,眼看就要撞上纪念碑的汉白玉台阶,车却突然刹住了!可不等人们悬着的心放下去,小汽车又在发动机突然爆发出的巨大轰鸣中,突然来了个 90 度的大转弯,径直向着天安门方向冲去,冲向照相摊位旁稠密的人群。
面对小汽车的“反常”,职业的本能让正在天安门广场执勤的年轻交警瞬间明白了司机的意图。只见他一边拼尽全力向轿车冲去,示意驾驶员马上停下来,一边挥手向游人大喊:“闪开,闪开,快闪开!有危险!”
可是,喧闹声掩盖了发动机的轰鸣,也掩盖了交警的呼叫声,而且,由于绝大多数游人都是面向天安门城楼,很少有人觉察到身后的危险正在临近,而旁边一些目睹了这一切的游人却早已惊得目瞪口呆,发不出声 …… 只见小轿车飞快地冲进了人群,驶过之处,有的人被碾入车底,有的人被腾空撞飞,更多的人被小汽车刮倒在地 …… 可小汽车却丝毫也没有减速,反而在一阵更大的马达轰鸣声中横穿了长安街,“咔嚓”一声,猛烈地撞在了金水桥正桥西侧的汉白玉栏杆上,将两段桥栏杆撞断,而轿车车头也被撞得严重变形,左前轮被撞出两米多远 ……
拼命追赶的交警,终于赶到了车前。 只见一个满脸鲜血的女司机被卡在驾驶舱里动弹不得,她一边用头狠命地撞击方向盘和车窗玻璃,一边歇斯底里地连声大喊:“我怎么没死? 让我去死?”交警不由分说,打开车门,一把把女司机拉了下来,把她控制住后,迅速拦截了一辆公共汽车,把女司机和受伤的游客一起送往附近的北京协和医院。
女司机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脸部受了轻伤,但是,她却撞倒了 24 人,导致 5 人死亡,11 人重伤,8 人轻伤!
这女司机是谁?她为什么会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由于事发天安门广场,所以,国内外都有人一度将其归为“反革命事件”。但经过公安机关的侦破,确认这就是一起普通的恶性刑事案件。简而言之,就是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所属动物园车队年仅 23 岁的女司机姚锦云,因为不满单位扣发自己的奖金,企图以伤及无辜,“把事情闹大”的方式引发上级的关注而制造的一起恶性刑事案件。
姚锦云 1958 年出生于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再婚重组家庭,父亲曾担任过冯玉祥的秘书,解放后被安排在北京某中学教书,母亲则是西直门某小学的数学教师。虽然父母看似普通的工薪阶层,但毕竟算是“名流”,所以其经济条件和人脉关系都是普通家庭所难以企及的。由于环境优渥,再加上姚父老来得女,61 岁时才生下姚锦云,所以,无论是父母,还是兄姐,都将姚锦云视为掌上明珠,宠溺有加,让姚锦云自幼养成了好胜、固执、暴躁冲动的性格。参加工作后,姚锦云更是特立独行,不仅对工作不太负责,而且,听不进别人的批评意见。这让领导们常常感到头疼。
1980 年代初,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中突然兴起一股“承包风”。1981 年 11 月,北京出租汽车公司一场决定,在所属各汽车队中,按安全、服务、油耗、车辆完好、利润等五个方面进行“五包”生产责任制考核,同时规定,为了保证老弱病残和孕妇等特殊人群的急需用车,每个司机每月还应完成 52 次的调度派车任务。由于这部分工作是“尽社会义务”的内容,所以就没有单独的奖金,权当司机们的“义务劳动”。
没想到,这个考核办法刚在动物园车队实施,就遇到了姚锦云“挑战”。此时,北京已经进入隆冬季节,各公园的水面上都结上了厚厚的冰。而姚锦云自幼酷爱滑冰,本来就很贪玩的她自然不会放过这冰上运动的黄金时机,常常一下班就直接到公园滑冰去了,而且往往一玩就玩到很晚,直到精疲力尽了才肯回家,这样,第二天早上便常常难以按时上班。因而,在新考核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月,即 12 月份,姚锦云只完成了 15 次车队的派车任务,还不足任务数 52 次的三分之一。
于是,问题出来了。姚锦云虽然如此严重地没有完成调度任务,但却完成了“五包”考核任务,所以并不影响其所得奖金!这固然是考核制度的漏洞所致,但在工作量与奖金挂钩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结果必然引发其它干部职工的很大意见。于是,动物园车队的干部和几个老司机、修理工、业务员以及另外一个同样没有完成调度任务的司机一起,根据《个人计奖办法》中关于“车队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一些增奖和扣奖项目”的规定,制定了一个“补充”的扣奖办法,决定对“每月超出车队调度派车次数 8 次的,增加奖金 3 元;没完成调度次数的,每少完成一次调度次数,扣八角钱,少完成两次扣一元七角,从奖金和出车公里费津贴中扣除,如出车公里费津贴不足扣除的,另外讨论办法。此办法从 1982 年 2 月份开始实施。”
1982 年 1 月 6 日下午,在动物园车队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车队队长在通报 12 月份的奖励情况时,专门就姚锦云 12 月份未完成调度派车任务的情况做了说明,并宣布:根据上述办法,十二月份本应扣姚锦云 36.6 元,但实际只扣 7.4 元。至于另外的 23.2 元,如果姚锦云以后改正了,能够完成,或者基本完成调度派车任务,就不再扣了,但如果姚锦云仍然我行我素,完成调派任务次数太少,就从她的工资中每月扣 5 元,直至扣足她欠下的 23.20 元。
虽然,车队并不是真的要处罚姚锦云,而是希望借此促进她端正工作态度,所以,惩处完全是立足于“以观后效”的,但毕竟队里定的“补充扣奖办法”说得明明白白“从 2 月份开始执行”,所以,听了队长的讲话后,姚锦云当即就“炸”了,认为不应该“溯及既往”,扣她 12 月份的奖金。散会后,姚锦云暴怒地拉住队长要求谈话,队长和副队长怕她纠缠,赶紧解释说,这个处理意见是队里集体决定的,然后就匆匆离去了。姚锦云本就不满,又见队长不愿与她谈话,心中更是气忿难平。
但是,姚锦云还是受到了一些触动。第二天,1 月 7 日,姚锦云早早地上班,并按照调度要求,完成了八次调度任务。下班后,她又找到车队党支部副书记,问为什么扣她的奖金 ?副书记解释说:“现在没有扣,下月你改了也不扣。”并对他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劝解工作。但姚锦云不接受副书记的劝解。她一边哭,一边对副书记说:“今年 1 月份才定的新规定,而且说得很清楚,从 2 月份才开始执行,为什么要反过头去扣去年 12 月的?你们是成心整我,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