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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出租车的历史,已经有数十年了,期间有上千万人开过出租车。庞大的出租车司机队伍中,良莠不齐,肯定有一些不法分子。这些年,我国被判处死刑的出租车男司机,最少有上百人。他们的罪行,大约都是强奸,抢劫和杀死乘客。
但建国以来,我国被判处死刑的出租车女司机,只有一个,那就是北京的姐姚锦云。
姚锦云是北京女孩,1958年出生,1979年就开始在北京开出租车了。当时,他是北京出租车总公司动物园车队的一名的姐。那时,北京出租车公司,还是国有企业,开出租车的旱涝保收,不管你一个月拉了几趟乘客,都能领到不错的工资。
在 1982 年元月,北京出租车总公司出台了一个措施,那就是规定了,出租车一个月,要拉够公司调度派车 52 个活儿,才能算完成考核,发放基本工资。一个月完不成 52 次调度 任务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
但是,在 1982 年元月 7 日,北京出租车公司动物园车队的领导,在向全体出租车司机宣传这个规定时,却说姚锦云在 1981 年12月份,只出车拉了调度派车 15 次,没有完成 52 次的任务栏,扣留她工资 7.4 元。
姚锦云很不服气,她觉得,总公司的政策,是 1982 年元月制定的,就应该从 82 年元月开始执行,而不应该根据这个政策,扣她 81 年12月的工资。
要知道,八十年代,钱是很值钱的。姚锦云被扣的 7.6 元工资,在街上吃饭,也能吃一个月呢。
姚锦云觉得自己是被领导针对了,很生气,就当场和车队长吵了起来,还拿起一根铁条要打队长,被人拉住了。同事把她带离会场,让她在票务室休息。
但她还是很生气,就又从票务室找了个棍子,去会议室和车队长拼命。但这时,车队长已经下班回家了,在单位的副队长就宣布,不让姚锦云开出租车了,把她的车钥匙给收了。让她以后在内勤帮忙,反醒认错后,再开出租车。
但是不开出租车,工资就比开车少很多。于是接下来的两天里,姚锦云又和队长副队长多次发生争吵。
1982年 1 月10日这天,姚锦云又在车队做内勤上班。上午时分,有一名司机把自己的出租车开回来了,没有拨去钥匙就进值班室了。姚锦云见了,就偷偷开了这个出租车出了车队。
姚锦云开别人的出租车出去,本来是想上出租车总公司找大领导,给大领导告状,说车队领导用 1982 年1月的政策,来扣了自己 1981 年12月的工资,让大领导来评理,不要扣自己的工资的。但都走出好远了,她才想起,这一天是星期天,总公司不上班,去了也见不到大领导。
而此时,她私自开出租车出来车队已经一个小时了。她觉得,此时她要是把出租车再开回车队,肯定没有好,一定会受到车队领导的严厉批评。此时,她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她此时想的是,制造一起重大事故,自己就是在事故中死亡了,也要让车队领导受到批评处罚。于是,她把出租车,开到了天安门广场,在 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绕了几个大圈。
姚锦云大白天开着出租车在天安门广场 绕圈子,行为很反常,当即引起了现场值勤的公安民警的注意,民警打手势,喊话,让她迅速把出租车驶离。
但此时,姚锦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她驾驶出租车开足马力,故意从纪念碑西侧朝广场旗杆西侧和金水桥前密集的人群猛冲,致 5 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 11 人重伤,金水桥正桥西侧汉白玉栏杆被撞坏,汽车被撞毁,姚锦云被当场抓获。
1982年 1 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法庭审理认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 5 人死亡,19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故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2年 2 月19日,姚锦云被执行死刑。这一天,离她 24 岁生日只差 3 天。
姚锦云驾车撞人致人重伤、死亡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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