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出租汽车新规,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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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近日,赣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赣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通知》,推出九项关键措施,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该新规将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一、放宽平台经营地域,支持巡网融合发展

通知明确,将放宽市级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区域限制。原经营区域仅限于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的网约车平台,今后可扩展至全市范围。

网约车车辆许可仍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根据经营区域由市本级或县(市)层面分别审批。若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需跨区经营,应重新办理许可或变更手续。

同时,新规支持巡游出租车实行“巡网两用、一车两价”。巡游出租车除保留传统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方式外,也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接单提供预约服务。通过预约方式接单的,运价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赣州市出台出租汽车新规,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二、统一驾驶员考试,推行“一考双证”制度

赣州市将统一全市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题库与考试形式。新报考人员实行“一考双证”机制,即一次报名、一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持证驾驶员可依法从事两种业态的客运服务。

三、强化市场监管,鼓励服务创新

通知还强调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明确其经营边界,并加强市场监管能力,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此外,赣州市将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探索试点无人驾驶出租车,并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驾驶员在停车、休息、充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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