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这才是真实的.你不了解的滴滴

 

截止2024年3月29日:

风险:

自身风险:涉及劳动纠纷195起,关联风险285起,历史风险756起。

司法案件1155起,合同违约24起,裁判文书1001起,立案信息576起,开庭公告573起,法院公告48起,政府约谈28次,软件违规25次。

重点:今天我们就从政府约谈,找找滴滴哪里来的勇气可以直接对抗政府。

政府约谈:

2019年8月16日,西安交警:滴滴平台违规派单

2019年12月23日,重庆汽车租赁协会:涉嫌垄断

2019年12月26日,南昌客运管理处:滴滴司半路扔下乘客

2021年6月24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服务质量投诉等

2021年6月25日,娄底市交通运输局:非法营运

2021年7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营运中违法行为

2021年8月5日,潍坊交通运输部等:违规派单,投诉处理不及时

2021年8月17日,石家庄交通部:违规派单,公司打折赠卷费用司机出,司机素质差,投诉率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2021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恶性竞争,非法营运,损害司乘权益等

2021年9月5日,安在县交警大队:网约,物流的高风险

2021年9月8日,天津网信办,道路运输局等:注册把关不严,违规派单,打折等问题

2021年12月24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合规推进缓慢

2022年2月16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等:计价不透明,违规派单,抬高抽成比例,派单机制不科学,疲劳驾驶,损害司乘权益。

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和南京市交通口岸防控组:佩戴口罩不规范,不提醒乘客,不检查健康码

2022年4月18日,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违规派单,合规进展缓慢

2022年5月30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违规派单

2022年6月22日,宝鸡市交通运输执法:诸多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7月19日,湘潭市交通运输执法:抽成比例过高

2022年7月19日,邓州市市场监管局:未公示定价制度,不透明,垄断二选一,投诉落实不到位等

2022年11月17日,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不合规

2022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存在安全隐患,随意调整运营规则,侵害司乘合法权益等

2023年7月31日,深圳交通运输局:涉嫌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23年8月18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平台瞒报营运数据,安全管理不严

2023年8月30日,枣庄市交通运输执法:合规化等问题

2023年9月19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合规,服务能力达不到相关要求

2024年1月23日,武平县交通运输局等:合规化,出现甩客,绕道,违规收费等问题

2024年1月24日,鹰潭市交通运输执法:不规范经营,不合派单等问题

2024年2月27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速费,空返费等问题

以上问题集中在:抽成,合规,费用三大方面,我们看看国家在保护司乘权益的政策法规:

2021年,28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案:

2021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28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驾驶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国家出台这些维护司乘合法权益之后,滴滴等平台依旧有15余次针对抽成和费用的约谈;滴滴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依旧我行我素, 不仅继续压榨司机权益,提高抽成比例,个别多次转的订单,抽成超过50%。

举例1:本人曾经兼职过,这单是免佣的,司机需要购买免佣卡,100%可以获得乘客实际支付的金额,而非优惠或者打折的正常金额,乘客同时需要购买优惠卷或者打折卡;(详情看下图)

乘客正常需支付:70.73元,优惠14.19元,实际支付56.54元;

司机正常获收入:30.30元,奖励26.24元,实际到手56.54元;

按正常金额计算抽成:30.30/70.73=42.84%,抽成比例57.16%

换个说法,就是这单的优惠表面看是滴滴平台给乘客的,实际的优惠是司机给乘客的;乘客感谢的是平台,而不是司机。

举例2:这单,也很奇葩,司机和乘客两个端口,金额是不一致的,就是阴阳订单。

乘客手机端显示需支付:140.13元

司机手机端显示乘客支付总额:116.92元,实际到手86.79元;

计算抽成:86.79/140.13=61.94%,抽成比例38.06%

在政府多次约谈后,网约车平台是这样做的:改变司机和乘客手机端的数据;变相打折,优惠提高抽成比例,网上这样的例子多的事,特别是订单被多次转手后,最后到司机手机,个别抽成高达六零%以上。

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的国家是地球上最有前途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全球公认的最好的政府,最好的政府不等于完美的政府,还需要百姓监督和政府自我批评协手,才会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希望公平,公正能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