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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自己租用车辆,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一直不给退押金。 据李先生介绍,1 月 28 日,他从一家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用于网约车经营。 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从 1 月 28 日到 3 月 13 日,共 1 个半月时间,每天的租金是 40 元。 租车时,李先生向出租人唐先生询问车辆状况,对方表示,该车跑网约车完全没问题。 李先生租用该车后,发现车已经十分老旧,与唐先生协商后,对方表示,让李先生先去维修并垫付钱款,同意这笔维修费用由自己承担。 李先生在租车 18 天后,得知该车上一年的交强险到期日为 2 月 14 日,此后还没有缴纳交强险,也就是说,他租车时,车辆是无保险的状态。 李先生说:“想到开的网约车竟然连保险都没有,真是挺后怕的。” 得知此事后,李先生将车辆送回到唐先生处,并要求返还租车押金以及修车费用。 唐先生对于李先生主张的这些费用虽表示认可,却一直没有返还。 唐先生承认,押金加上修车费还欠李先生 4000 多元钱,近来手头紧张,暂时无钱偿还。 但唐先生称,正在筹借,应该不会让李先生等太长时间。 对此,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庆峰律师表示,首先, 如果网约车没有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司机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 另外,在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需要司机个人承担 。 并且,如果发生事故后涉及法律纠纷,没有交强险可能会使解决纠纷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