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了!手机落车上了不愿付200元费用喊交警来撑腰

网约车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人们出行的便利性和效率,与此同时,平台对网约车的监管也是确保网约车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但是有些乘客却以平台监管为要挟,要求网约车司机无限满足乘客的要求。

最近网上网上频繁出现乘客对网约车司机不送手机的抱怨

案例一:

2月25日,湖南长沙,网曝一乘客将手机落在了网约车上,然后和司机以200元的价格约定好送到乘客指定地点。

可是万万没想到乘客留了一手,居然在司机送到的现场喊了一位交警来撑腰,想要不花钱就把手机拿回来。

最后交警的处理和司机的做法让网友们都炸了。

据网络视频显示,司机赶到后交警先是和司机确认手机是不是在他那,得到肯定回答后就开始和司机要手机。

司机则表示要先给钱才行,交警反问“给什么钱?”

司机坦然的表示自己和乘客说好了200块钱给她送过来。

显然200块钱听起来挺多的,交警就和司机确认从哪里送过来的,怎么要了那么多。

司机说从开发区过来,20多公里。

交警:那也要不了那么多!

司机:不是要不了那么多,我也要接单的是不,你这个讲人情,我开始都已经和她讲好了,不然的话我直接丢到公安局去了。

交警:那你丢到公安局去吧!

司机一句“好嘞”后就直接一溜烟开车走了。

网上也有一段疑似网约车司机的发文,这200块钱是他反复和乘客确认了好几遍,乘客表示接受他才送的手机。

但是乘客仗着交警在不想给钱,没办法最后只能把手机送到派出所了。

这事看完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本来马上到手的手机居然又飞走了,傻眼了吧!

通过乘客的做法也能知道她压根就没打算付这个钱,可能就是怕司机不给送才同意的,所以她就自作聪明的喊了一位交警来撑腰,以为有交警在,司机肯定不会不还自己手机的。

但是她这种先是明确同意付钱后又以找交警从中说和的方式不想给钱,显然也有些耍无赖,属于失信于司机了。

但是对于司机呢,20多公里的路,可能也就几十块钱的路费,加上一个来回最多最多100块钱撑死了,可是他却要了乘客200,也有些趁火打劫的意味。

对此,有网友表示:

交警处理的不错,还挺明事理,这个女的脸皮有点厚了,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要不就不答应,答应了还想不给,真的是无语了。

这种就应该给她放到最远的公安局。

自己失误为什么让别人无偿服务,鄙视丢手机那个。

不懂就问,我在海南捡的,可以丢到黑龙江去吗?

邮寄给我,我帮你放到西藏公安局。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就是出租车司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就是正常打表送回,乘客愿意多给点也行,不给也不强求,但是免费送肯定不可能。

也有网友说要200确实太多了。

案例二:

广州一女子乘坐顺风车去肇庆,不慎将手机丢在车上,后要求司机免费送过去,司机表示要收取100元路费,没想到女子竟然威胁要到平台投诉,司机无奈表示他将会把手机送到附近派出所。

据了解,事发当天,开网约车的小王接到一个订单,从广州去肇庆,运费大约100多元,小王觉得不错,就接下了订单。随后,小王根据导航将女子顺利送达目的地。谁知,就在小王即将从肇庆返回到广州的时候,突然接到女子的电话,表示她是刚才的乘客,让小王查看一下车上是否有一部手机。小王回头看了一下,立即回复女子,说车上确实落下一部手机,女子表示手机是她的,要求小王给她送回去。

小王向女子解释,他已经离开肇庆,马上就要到达广州了,如果需要送过去,根据来回50多公里路程,女子需要支付100元左右路费。谁知,女子称手机是她的重要物品,她将手机丢在车上,小王就有义务给她送回去。小王说跑车也需要油费,况且已经离开了肇庆,不同意免费送回去。不料,女子说无论如何小王都要给她免费送回去,手机对她来说非常重要,如果小王不送,她就要到平台投诉。

小王说,女子要投诉就去投诉,他只有保管义务,又没有免费返还义务,他现在将会把手机送到派出所,让女子去派出所去取。女子则辩称,她将手机丢在车上,就是小王偷了她的手机,小王必须送回去。小王再三解释,手机是女子自己丢下的,不是他让女子放下的,和他没有关系,他现在就去把手机送到派出所,女子自己去派出所取手机。

你认为司机小王有义务给乘客送还遗落在车上的手机嘛?网友们也是“一边倒”地支持司机小王,认为他把手机交给警察处理,是最明智的选择。对此,今日头条法律认证作者@颜回说法 从法律上来分析,小王到底是否具有免费返还的义务。

首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根据上述规定,女子将手机遗忘在小王车上,有权要求小王返还。小王发现女子遗忘的手机后,也有义务通知女子领取或者交到公安机关。所以本案如果女子不及时领取,小王将手机送到派出所,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女子请求小王送回去,小王可以要求女子支付必要的路费,如果女子拒绝支付,则小王可以拒绝免费送回去。

最后,至于女子所说小王偷取她的手机,则完全是无稽之谈。所谓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手机系女子自己遗忘的,且小王表示愿意返还,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属于盗窃。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小王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手机受到损毁,才有赔偿义务,否则小王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案例三:

3月5日,东莞网约车司机陈先生将自己的一段遭遇发到了网上称:3月5日凌晨,他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了女乘客下车遗落手机的情况。原本两人约好20元送还,没想到他返回了现场,女乘客却反悔不愿给20元。于是他将车驶离送到了18公里外的虎门镇太平派出所。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凌晨3点还在跑单,20块就是路费啊,这还抠门?”也有网友认为:“司机应该免费送还乘客失物,20元不该收。”

3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网约车司机陈先生,他表示:“这个事情是真人真事不是段子,就是心里有气才发了这个视频。”

陈先生称,3月5日凌晨3点05分,他在东莞厚街镇接到了一名女乘客,前往长安镇某科技公司;女乘客下车五六分钟后,他接到了电话,女乘客称手机落在了车上;他在车上找到了手机,于是商讨送还方式。

从陈先生发布的视频看,当时他询问女乘客:“是送回去还是送到派出所?送回去肯定要加钱哦。”女乘客反问:“加多少啊?”他回应:“至少要20吧。”女乘客回复:“可以啊。”

有网友质疑陈先生为何不在女乘客下车时提醒手机丢失,陈先生回应:“她的手机掉在了车门和座椅的夹缝里,晚上很黑,根本看不到。我车开出去差不多3公里多了,送回去肯定要收误工费,当时她也是愿意给的。”

据称,3月5日凌晨3点21分,陈先生将车开回女乘客下车处,掏出二维码让女乘客付账,对方没有给钱,而是让他先给手机,还质疑其收费行为违规。听到此话陈先生立即驾车离去,将手机送到了距离事发地点18公里的太平派出所。陈先生告诉记者:“我一个网约车司机半夜出来赚点辛苦钱,也没有漫天要价,就要20元。我把手机送回来,你给钱我走人就可以了,她还在那里扯这么多,那我直接就走了。本来我准备把手机送到长安派出所的,但路上她报警了,我就近送到太平派出所了。”

记者提出联系女乘客一方,但陈先生表示按照平台规定,无法向媒体提供乘客信息。随后记者致电了太平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表示:“昨天不是我上班,有问题联系分局。”同时也无法提供女乘客的联系方式。

本次事件也引起了广东当地媒体的关注,广东珠江电视台3月5日以“司机凌晨送回手机 20元跑腿费遭‘赖账’?”为题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其中提到:“(3月5日)下午,虎门太平派出所向记者证实了该起事件,并表示该事件涉及的是道德问题,警方不会有特别处理。”

律师:口头承诺也有效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他认为:“首先网约车司机没有免费送还手机的义务,司机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之后,运输合同就履行完毕了。乘客的手机落在车上要求司机送还,双方进行了协商,有了司机送还给20元的约定,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达成约定不违法就是有效的,所以这个口头承诺也是有效的。后面司机送回手机,乘客不愿意给20元,属于违约在先,司机自然没有义务将手机给乘客。”

至于司机的行为,张公典表示:“司机将手机交还到派出所,不管是附近的还是距离相对较远的,都是自愿选择的行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司机是不用承担的,因为整件事说到底还是乘客因为自己疏忽大意,把手机丢在车上造成的,应该由乘客自己负担。”

案例四: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传了一段视频,事情发生在广东广州,一名网约车司机接到了先前乘坐自己车子的女乘客的电话。

刚开始,这名女乘客还是很有礼貌地,请网约车司机师傅看一下自己丢的手机是否在他车上,在网约车司机确认手机确实就在车上后,这名女司机就露出了蛮横无理的一面!

以下为双方的通话记录!女乘客:“我那个是今天搭你顺风车去肇庆的那个顾客,我有一个手机好像掉到你的车上了,你帮我能不能看一下?”

网约车司机往后排看了一下,然后看到了女乘客遗留在车上的手机,随后赶紧回复:“有一台叉max!”

女乘客说:“对对对,那你现在能不能方便马上送过来?给我送一趟啊!”

网约车司机摸着头说:“我现在不方便,我都已经离开你那个地方好久了,我这个过去要按照正常打车的那个价格算,这里过去有50公里,差不多100多块钱吧!”

女乘客非常不满的问:“正常的大哥,你什么意思?我东西掉在你车上了,你给我送过来还要我给你钱!”

司机说:“你东西掉了,我去给你送,我肯定不会免费给你送,我又不是搞慈善的,我过去,我要成本的,我自己不要油钱的?”

女乘客蛮横无理的说:“那我不管,我现在东西,我手机掉在你身上了,属于重要物品啊,你肯定要给我送回来!”

碰到这样蛮不讲理的人,司机也很无奈:“我又没有这个义务要送给你,我可以给你发个位置,你过来,你自己打车过来不就行了嘛!”

女乘客竟然直接赤裸裸的威胁:“那我直接上平台投诉你咯!”

司机显然也被惹火了:“那你投诉吧,我现在回广州,你来广州派出所来拿。”

此时,女乘客还在胡搅蛮缠:“不行,你必须给我送回来!”

司机说:“你自己丢的东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给你保管,我没有这个义务给你送过去!”

女乘客的奇葩理论又来了:“我东西丢在你身上跟你没关系吗?”

听到女乘客这种说法,司机又火了:“那是你自己丢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是我让你放在我车上的吗?”

紧接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了,这名女乘客竟然直接诬陷这名网约车司机:“你偷了我的手机!”

网约车司机被气疯了,直接告诉女乘客:“你报警吧!我现在就在高速上,你直接过来拿,我给你发位置,你又不愿意来!”

女乘客最后气愤的说我要投诉你,网约车司机则告诉他,你自己到广州派出所来拿,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多么奇葩的逻辑啊,这种思维方式也太可怕了!

明明是自己犯了错误,把手机落在了网约车上,却硬是要别人来承担这个责任,自己犯的过错,却要别人来担责。

自始至终,网约车司机都很冷静,也给出了折中的处理方案!

网约车司机从头到尾都保持着十分冷静的态度,也给了女司机折中的方式,50公里远,给你送过去也可以,只要再加100块钱就可以了,自己犯的错误,这个单不应该由自己来买吗?

女乘客却蛮不讲理,自己犯下的错,硬是要别人来买单!

然而,女乘客的奇葩逻辑认为,手机掉在你车上了,就应该由你负责送还给我,按照他的逻辑理论,如果他的手机遗落在飞机上,从中国飞到了万里之外的巴黎,那也得让那架飞机再从巴黎飞回来,把手机还给自己,否则便是偷!

这种女生一看就是平时被家里人惯坏了,连一点正常的思维逻辑都没有,完全是一副我是公主我没错的态度!

就像顺风车司机说的那样,自己也不是做慈善的,之所以跑顺风车,还不是因为生活所迫,50公里远只要100。

说实话真的不多,一来一回,恐怕远远不止这个价钱,网约车司机都已经做出最大让步了,这位小仙女却依然不肯松口,坚持要别人马上免费送回来给自己,而且还已到平台投诉威胁对方。

以前总以为这种人只有在电视里才有,没想到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这样的人,真的是太奇葩了,也太气人了!

突然又想起了“广州地铁偷拍事件”,川大的那位女学生张薇的奇葩言论,这名女乘客的奇葩言论和她是一模一样,当初张薇的奇葩言论和他是一模一样的。

在广州地铁上,这位女生诬陷一位农民大叔偷拍她,结果经过派出所核实,大叔并没有偷拍,这位女学生非但没有向大叔道歉,反而在网络上直接将自己拍摄大叔的视频曝光。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位川大女生张薇的奇葩言论:“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非要等到发生什么我才能说什么吗?”

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连法院都是遵循疑罪从无,一个新闻系的女大学生,据说还是保送的研究生,这点道理难道不懂吗?她不知道在网上公开诬陷别人是犯法的吗?

事后,川大女生张薇也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靠着一己之力把自己活生生搞臭了。

如今竟然又出现了这样的女生,别人不把手机送还回来,就诬陷别人为偷,这种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再想想前段时间发生的那起“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真的是让人细思极恐啊!

就是这种刁蛮任性、又自以为是的女性,把这个社会风气都搞坏了!在这件事情上,坚决站在网约车司机一边!

乘客落东西在车上的事时有发生,司机如果愿意给送回,那可以按正常打表走或者如果真的耽误了生意或者其他事的情况下那就象征性的多收一点,乘客同意就送,不同意那就放到派出所等乘客自己取了。

作为乘客如果要求司机免费送可能我自己都过意不去,本身落东西就是自己的失误,司机就是靠跑车赚钱的,凭啥给你免费送呢?

而对于乘客也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果真的发生了遗失物品的事,也千万不要向这个乘客这样假装口头答应再反悔,失信他人不说,这样两个人都有损失,司机白跑了20多公里,而自己也要再跑一趟派出所,这中间都还有时间成本和损失。

所以遇到这种事,司机不乱要价,乘客不失信耍无赖,两好才能合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