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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没看错,湖北省一位的哥工作 6 年被出租车公司无故辞退,没有任何赔偿,于是的哥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经一裁三审,历时两年,2018 年 8 月终审司机完胜,出租车公司须赔偿的哥无故辞退的经济损失及 6 年工作中额外缴纳的保险费用。最终,出租车公司赔偿的哥辞退损失及 6 年额外保险费用共计 15 万元。而在该案件结束之后,同行纷纷以这位师傅的判决书为依据,纷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出租车公司一共有驾驶员 120 名,这些的哥的姐纷纷上诉,他们与胜诉的哥缴纳的保险费用基本一致。这样算下来,如果全部诉讼结束,胜诉的话,出租车公司一共要赔偿 1800 万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财产,出租车公司无奈之下紧急宣布破产,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出租车公司被告致破产,在全国出租车行业都是第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长期以来,出租车公司霸占私有出租车的产权经营权,并且利用公司化管理制度“霸王条款”。强制出租车司机到指定的机构缴纳高额的保险费用,以及强制出租车司机在更新车辆时到指定的点以高价购换车辆,否则不提供任何配套服务和证件证明。
出租车公司 一不出资,二不经营车辆,三不承担风险。在突发安全事故时,出租车公司并不会为驾驶员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向出租车司机收取高额的“份子钱”,严重背离了公司化经营的方向和精神。现在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催生了公司这个剥削压榨利益集团,事实证明是错误的失败的。这种模式必须改变,它阻碍着行业发展,不断制造一线司机和管理部门的矛盾,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反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更不能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使广大劳动者的饭碗不能端在自己手里,剥夺了劳动人民赖以生存的劳动工具。法律是保障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出租车的经营权变更问题也不例外,国办发【2016】58 号文件明确指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行业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国办发【2018】29 号文,更是 吹响了出租车确权的号角。出租车司机有权利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手段,依法确权,让实际出资者、建设者分享国家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红利,谁投资谁受益!打破一切垄断,向所有霸王条款说不!从而实现经营者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