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有偿使用费退还给驾驶员,每车4.08万至8万元!

此前,哈尔滨市某出租车公司召集驾驶员前往公司商议出租车有偿使用费退还事宜。
的哥的姐们来到公司,公司负责人拿出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在2019年3月18日印发的文件。
文件中称,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退还给实际经营者,无论是承包还是挂靠,都能拿回自己缴纳的有偿使用费。
公司管理人员声称,这一次文件中已经阐明,有偿使用费退还给经营者,并与公司签订退还协议,明确退还时间和方式。
可选择一次性退还,或者降低承包费用两种方式,驾驶员可根据自身意愿酌情考虑。
同时文件中作了明确规定,在金额到账之前,出租车企业必须与驾驶员明确退还时间、金额、方式等细节。
若因出租车公司疏漏造成驾驶员上访、维权等事件的,依法按照《哈尔滨市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早在2018年11月14日,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征缴及返还实施方案》。
 
但是截止2019年4月27日,期间毫无动静,驾驶员们前往公司询问有偿使用费去向及退还事宜。
公司相关负责人不但不予退还,反而污言秽语辱骂的哥,并威胁他们。
 
经过一番波折和驾驶员们的努力,终于得偿所愿,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国办发【2016】58号文件下发以来,的哥的姐们为了出租车行业改革问题疲于奔命。
国家文件精神中阐明的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各地方应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条款,是的哥的姐依法维权坚强后盾。
出租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利用挂靠经营,向驾驶员收取高额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垄断经营,转嫁风险,涉嫌违反国办发【2004】81号文件条款。
如今,拨乱反正的时候到来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废除旧的管理模式,迫在眉睫。
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乱收费的日子终将永别,兄弟姐妹们,醒醒吧!我们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