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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9 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2024 年网约车行业风险提示,并公布了多项市场数据。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33 家网约车平台在泉州获得经营许可,17 家平台公司尚未开展运营,在运营的 16 家网约车平台有 12 家日均单量小于 1000 单。16020 辆车取得了网约车运输证,日均在营约 1.3 万辆,82344 人取得了网约车驾驶员证。 很多司机师傅向我们抱怨接不到单,看看这组数据就很清楚了。16 家网约车平台中 12 家每天不到 1000 单,如果只有 100 个司机,每人也只有 10 单。 风险提示中说,受多种因素影响,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已趋于饱和,单车日均单量及日均营收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回落。 (一) 夸大市场收益。 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上述企业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跑路”等情况,驾驶员劳动报酬将面临无法足额、及时支付到位的风险。 (二) 设置霸王条款。 个别企业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强势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三) 巧立名目收费。 个别企业或社会不良中介,利用信息屏障,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等费用。 (四) 低价恶性竞争。 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为抢占市场份额、保证接单率,以冲单奖励、低于成本价的“一口价”、高抽佣、规定驾驶员上线时长和每日最低接单量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导致安全隐患,扰乱市场秩序。 (五) 诱导违法经营。 个别企业以可先租、购车辆上岗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驾驶员购置或承租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此类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将面临行政处罚。 (六) 转嫁经营风险。 个别企业采取“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合伙人等名目,由驾驶员出资,以“租车”名义分期购买指定车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 3 年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一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运输证将依法注销,该车将不能进行网约车营运,经营风险将转嫁给驾驶员承担。 风险提示中还说,网约车经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因素等影响较大,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也有所不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应做好市场调研和经营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进入市场,出现投资受损。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网约车法规政策和市场经营风险,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平台公司开展合作、接单运营,切勿盲目进入市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经济损失或收益预期落差,适度降低收入预期,理性把握进入、退出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