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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日前,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版《资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经五届市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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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对《细则》中相关条款与最新网约车管理国家政策和上级精神不一致的,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调整,打通制度卡点,促进行业融合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 全面取消办理驾驶员的户籍、居住证等限制性要求 。二是 全面取消必须由平台公司统一办理人证、车证的规定,驾驶员(车辆所有人)和平台公司都可申请办理人证、车证 。三是 重新评估车证、平台证办理条件,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网约车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男性年龄 60 岁以下、女性年龄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具有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四)从事过巡游车或网约车服务的,近 5 年内未被吊销巡游车或网约车从业资格;(一)本市车籍,7 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二)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 不超过 4 年;(三)车辆轴距 不小于 2600 毫米,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四)车辆 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 3G 及以上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其数据信息应达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要求,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五)车辆 不得设置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 , 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 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六)按照国家营运客车相关规定 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其他商业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 4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每车不低于 100 万元;(一)通过关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实行线上报名或向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实行线下报名;(三)考试合格,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一)申请人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2.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二)对符合条件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车辆登记证明》。(三)申请人持《车辆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四)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后,申请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装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五)申请人购买不低于营运客车限额标准的相关保险,车辆进行营运客车技术检测。(六)申请人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上述相关资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对合格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核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