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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有序规范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给社会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供参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 4 月柳州市网约车市场运行管理监测信息予以发布。
1、市场规模:
截至 2024 年 4 月,在柳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44 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 10686 辆,日均接单网约车车辆数 7012 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6871 人。
2、合规情况:
2024 年 4 月 30 日,柳州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合规车辆完成订单率为 99.71%,合规驾驶员完成订单率为 99.81%,双合规率为 99.65%,排名全国第一。本月双证合规率低于 99% 的平台公司有:呼我出行 98.90%、糖果出行 97.70%、妥妥 E 行 97.30%。
3、服务投诉:
各经营者受反映问题总数排序依次为:滴滴 46 件、蜂派出行 8 件、老兵出行 4 件、T3 出行 3 件、哈啰出行 3 件、力力出行 3 件、拼哒出行 2 件、风韵出行 2 件、明智出行 2 件、优享一步 2 件、阳光出行 1 件、迅达出行 1 件、及时用车 1 件、365 约车 1 件、小拉出行 1 件。
4、风险提示:
(一)准确把握新政要义。2024 年 5 月 16 日,柳州市印发了《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本次修订的目的,一是为了巩固柳州市网约车改革实践成果;二是着力破解制约柳州市网约车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网约车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政在充分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政策文件规定下,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修订原则,对运力调控、车辆准入、经营主体、一车一平台、车辆智能安防服务设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从业人员应当充分准确把握新政基本要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落实网约车规范管理相关措施,共同开创柳州市网约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作新局面。
(二)防控个人经营风险。部分企业通过设置霸王条款、巧立名目收费、低价恶性竞争、诱导违法经营等各种方式转嫁经营风险,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认真阅读与确认合同条款,留存必要证据,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详细咨询、了解,特别是营运资质、租赁期限、租金、押金、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规定。应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合同陷阱,请勿相信任何高收益的虚假宣传及承诺,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三)全面了解司机收入。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根据网约车运营成本测算,贷款购车平均每天成本 123.7 元,租车运营平均每天成本 130-160 元 ,据统计,柳州市 4 月网约车日均订单量为 12.65 单 / 车,较上月下降 3.28%;日均运营里程 81Km,较上月下降 1.21%; 日均营收金额为 193 元,较上月下降 3.01%,扣除成本后驾驶员实际收入较低。请有意向选择网约车市场就业的人员,详细了解网约车相关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则,充分考量业务营收随市场波动可能持续下降、经营成本可能持续上涨等情况,客观评估网约车实际收入,理性择业。
(四)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从事网约车经营平台公司,应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所属驾驶员和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对于承诺无证可从业、“合规宽限期”等提高警惕,应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核实所接入的平台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运营。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执法支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柳州道路运输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