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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
根据《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年龄在 60 岁、女年龄在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 12 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申请之日前 2 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对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接受相关知识技能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驾驶员,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人证咨询窗口:肇庆市机动车辆技术管理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 12 号 电话:0758-2726613
车证
根据《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
由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
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 座及以下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 2600 毫米; (二)取得车籍所在地辖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 (三)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五)首次申请时车辆初始登记年限在 3 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 10 万公里以内; (六)车辆已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及不低于 100 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 本细则实施(2021 年 8 月 1 日)之前购置并已接入网约车平台运营的 7 座以下非新能源车辆,满足排量不小于 1.6L(或不小于 1.4T),车辆轴距不小于 2650 毫米,并符合第十一条第(二)至第(七)款条件的,可以继续办理网约车车辆证件。 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肇庆各县(市、区) 车证办证点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