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622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据网友讲述,9 月 6 日上午,他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经过一辆车旁边时,车门突然打开将他的电动车顶飞,而涉事车辆司机竟然都没有下车查看,后来才得知是网约车。 该网友还表示,车上有三名女乘客,系一女乘客开的车门,但三人听到他受伤打算报警后转身走了。视频中,该网友要求等警方到来再说,一名女子让他“找司机”。 网友发布了事件最新进展称:“已经接到公安交警的电话,目前涉事网约车及司机已经被找到,三位女乘客也已经向我道歉。因我受伤需要到医院检查,后续的定责和赔偿仍在解决当中。” 此事发生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驿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事故目前正在处理当中,三名女乘客已找到,涉事网约车已被暂扣,但事故相关责任目前尚未划分清楚。 如果事故由网约车乘客导致,网约车平台及司机是否需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下客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 。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网约车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且有义务保障运营安全 ,而运营安全不仅是指车上乘客的安全,同样包括运营过程中相关第三方,如与运营车辆处于同一时空、人身安全可能遭其侵害的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