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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湘潭进行网约车运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月19日,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我市新出台的《湘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有了一些说法。
目前,这些细则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您有什么想法,可以在即日起至2月13日期间提出。
市民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提出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湘潭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代起草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湘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湘潭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上述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通过搜索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看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
您有何建议,可将信函邮寄至: 湘潭市雨湖区迎宾中路138号湘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科(邮编411100);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xtjtyg@163.com,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成为网约车要符合3个“硬件”
那么,什么样的车可以成为网约车呢?
记者从《湘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上看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要符合以下几个硬性条件:
1、依法在我市公安部门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年限未能满3年且车辆行驶里程未满10万公里;
2、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且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
3、必须购买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拟在湘潭市申请网约车车辆许可的,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与车龄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网约车车辆的使用年限届满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动失效,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予以注销。
网约车驾驶人须持证上岗
除了对车辆的要求,还有更多人关心的是,开网约车的驾驶员是否也需要培训上岗?
答案是 “要”。
细则中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拥有湘潭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居住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此前提下,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依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驾驶员组织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平台机构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
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得有平台机构来管理。
在细则中, 我市对网约车服务平台的规定是: 在湘潭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除了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外,还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经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经营期限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实行新一轮经营期限许可。
网约车不得从事固定班线运营
在网约车经营行为方面,实施细则也做出了规定。
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此外,为了区别于巡游出租车, 网约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也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从事固定班线运营,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