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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8 日下午 3 点
酝酿两年的出租汽车改革
及网约车新政方案
正式发布
这意味着
网约车合法地位终于明确了
小编也在
常德晚报官方微信中
第一时间
推出此次消息↓↓↓
网约车合法化
走出了法律的灰色地带
但社会各界依然有诸多疑问
下面和小编一起
看一下
常德市运管处
解读网约出租车新政策
同时了解
出租汽车市场
将实行的四大改革
▼▼▼
私家车成为网约车、私家车主成为网约车驾驶员有要求
市运管处副主任明洋指出,出租汽车是营运服务,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方式,提供服务的车辆应为营运车辆。而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
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按程序申请经核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后,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私家车成为网约车,应 当符合 3 个基本条件:
1、7 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等;
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是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网约车的使用年限,《暂行办法》规定: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 8 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不能巡游,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业务边界划定明晰
正在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
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两者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
网约车与巡游车有不同的标识,不能“扫马路”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网约车车辆档次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将实行四大改革
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将在以下方面实施改革: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对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广受诟病的“份子钱”制度可望大洗牌;
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四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据了解,常德市运管部门目前正在依据《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起草相应的管理细则和配套措施,报请市政府通过后,力争在 11 月 1 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步开展常德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