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私家车加入网约车有什么要求?出租车将面临怎样的改革?常德市运管处权威解读来啦

 

7月28日下午3点

酝酿两年的出租汽车改革

及网约车新政方案

正式发布

这意味着

网约车合法地位终于明确了

小编也在

常德晚报官方微信中

第一时间

推出此次消息↓↓

网约车合法化

走出了法律的灰色地带

但社会各界依然有诸多疑问

下面和小编一起

看一下

常德市运管处

解读网约出租车新政策


同时了解

出租汽车市场

将实行的四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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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成为网约车、私家车主成为网约车驾驶员有要求

市运管处副主任明洋指出,出租汽车是营运服务,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方式,提供服务的车辆应为营运车辆。而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

 

 

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按程序申请经核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后,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私家车成为网约车,应当符合3个基本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等;

 

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是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网约车的使用年限,《暂行办法》规定: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不能巡游,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业务边界划定明晰

正在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

 

 

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两者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

 

网约车与巡游车有不同的标识,不能“扫马路” 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网约车车辆档次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将实行四大改革

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将在以下方面实施改革: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对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广受诟病的“份子钱”制度可望大洗牌;

 

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四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据了解,常德市运管部门目前正在依据《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起草相应的管理细则和配套措施,报请市政府通过后,力争在1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步开展常德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