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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约车事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不仅跑网约车的司机越来越多,衍生出的新生意也越来越多,比如:将自己的网约车出租给另一位司机跑活儿。然而这样做的风险显然是极高的,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郭先生本打算将自己的网约车租给别人跑单,没想到不仅钱没赚到,车也找不回来了。
郭先生称,自己花 20 多万元买了一辆东风悦达起亚 K5 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跑了两年后,打算将这辆车转让出去。
2023 年初,郭先生经朋友介绍,与青岛一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郭先生,既可以选择一次性转让,也可以采取先租后买的方式出手,但是一次性迈出需要等车辆卖出后才能拿到车款,于是郭先生就选择了先租后买模式,与该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
根据双方约定,车辆租赁期为 28 个月,每个月租金 3380 元。起初,这家公司每个月还会按照约定将租金打入账户,然而从 2023 年 10 月起,郭先生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租金。
事后,郭先生曾多次联系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催要租金,但公司称联系不上租车人,郭先生拨打租车人电话核实时,发现被对方拉黑,车上的定位系统显示车已经被开到外地,而车辆租出去之后,郭先生已经收到 6 条违法记录,其中 4 条发生在青岛,涉及罚款金额 1100 元。
由于迟迟未收到租金,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汽车服务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司需在 2024 年 1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郭先生支付车辆剩余租购费用共计 64220 元,若逾期或未足额支付,还需另行承担违约金 1000 元,但时至今日,这家公司仍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剩余费用。
公司经理称,目前车辆已在内蒙古找到,租车人的电话能打通,但一直不接听,经理猜测车辆可能已经被租车人抵押出去了,而由于网约车行业不好干,公司业务基本上已停止,公司账户以及自己手中都没有钱,正打算找个班上。
律师认为,郭先生采取二手车以租代买的方式出手二手车,相对于一次性买车合同就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本身以租代买就造成了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再加上公司将车辆以转租赁或以租代卖的方式交给第三方实际使用,所以在较长的合同履行期限内,存在第三方违约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故意违约导致车辆无法实际收回的不确定后果。
事实上,在网约车以租代买的过程中,不仅车主容易踩坑,租车的网约车司机们也常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套路。在网上走索“网约车陷阱”,可以发现各地都曾发生过相似的故事。
通常都是一些发布在 58 同城、智联招聘等招聘网站上的信息,靠着“高额收入、时间自由、无压力”等虚假信息吸引潜在的网约车司机们入行,见面后有专人通过话术诱惑普通求职者,通常是以开网约车的名义骗取押金,实际上司机入行后根本接不到什么单子,一天下来赚不了几个钱,去退车时才发现押金退不回来。
即便是身无分文的求职者,对方也会要求让其从一些平台上贷款缴押金。尤其是一些比较容易冲动的年轻人,很容易落入陷阱,而法律意识不强的人上当受骗后因为不会维权,很多人都会选择吃哑巴亏,同时由于合同上存在“套路”,导致司机们想打赢官司也比较难。
根据南京发布的网约车经营风险提示,重点公示了招募网约车司机的三种套路:一种是通过抖音、58 同城发布信息,以虚假宣传、夸大收入、降低门槛的方式吸引司机签订合同,通过设置难以完成的考核目标造成司机违约,收取高额违约金,或在司机退车时以各种理由扣除司机保证金;
二是所谓的“上班模式”“合作模式”“分利润模式”,以零门槛、低押金、无租金、发底薪的方式诱导司机签订合同,司机的流水收入统一由租赁公司代收代发,司机无权支配,约定了高额流水指标,如无法完成就需要司机补齐流水差额,或以违约理由收车并收取司机违约金,司机自己挣到的流水也要不回来。
三是通过伪造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的方式诱导司机从事非法运营,一旦被执法部门查获,不但最终法律责任可能会由司机承担,而且公司方面还会以此为由认定司机违约,扣除司机的流水收入或押金。
好消息是,对于此类网约车市场骗局,多地交通主管部门都已经关注并了解到详细情况,并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措施,广州、成都、长沙等多个城市都发布了网约车租赁合同规范,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维护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
同时,老司机们提醒,车辆租赁合同需要重点看赔偿、罚款、扣费等条款,挂靠合同要尽量简单,看挂靠费、撤销挂靠、过户等重点条款,若是看合同的时候对方催促,说明合同中很可能存在“套路”,一定要更加谨慎,最好能找专业人士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