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拉出行”浑水摸鱼?屡屡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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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贵阳市的花果园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的执法人员展开了一场专项执法行动,而这场行动竟牵扯出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情况……
当日 9 时许,一辆白色可疑车辆进入了执法人员的眼帘。此车后排载有乘客,却不见明显的营运车辆标识。驾驶员在见到执法人员后,流露出些许慌乱。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辆展开执法检查。
起初,驾驶员声称后排乘客是其朋友,并未进行任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然而,当被问及乘客的具体身份信息时,驾驶员却变得支支吾吾,无法给出准确回答。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执法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位驾驶员很可能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
经过对车上乘客的询问,真相浮出水面。乘客与驾驶员素不相识,他们是通过“小拉出行 ”平台下单预约乘坐的这辆车,且乘客已通过平台预支付了 16 元车费。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驾驶员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其驾驶的车辆也未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显然,这位驾驶员在小拉平台注册后便开始擅自接单营运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执法人员对其未取得合法资质却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执法部门还将针对“小拉出行”平台向未具备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违规行为展开深入调查与处置。
早在 2022 年该平台,就因违规向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车辆及人员派单,已被处罚。但企业没有认真落实整改,继续向证件不齐的车辆和人员派单,因涉嫌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观山湖区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向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17 份,罚金总计 51 万元。
如今 2024 年了,还在“浑水摸鱼”?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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