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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需要获得相应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主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等)、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
获得网约车运输经营许可,简单来说需要拿到“从事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简称“国牌”)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简称“地牌”),国牌需要通过国家部交通部的连通性测试等相关要求,以及省交通厅等省级六部门审批;地牌需要获得运营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对企业线下运营能力的评估。
【国牌获得流程】
第一步:递交材料。
根据交通部申请“国牌”政策要求,准备相应材料递交至当地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由交管部门出具工作联络函,说明本地区确有企业申请跟交通部的网约车信息监管交互平台做技术联调,上报交通部并抄送省交通厅。该阶段企业不能直接对接交通部。
第二步:交通部两次回函。
交通部第一封回函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已收到企业的技术联调申请,平台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并给交通部回复邮件。
交通部第二封回函会在企业反馈材料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企业测试账户开通通知(网约车公共服务平台的账号),企业登录网站完善基本资料。
第三步:通过交通部能力测试,拿到交通部“情况说明”红头文件。
主要包括两项测试,一项为连通性测试,即企业需要跑一条测试订单,实现交通部对接接口 20 个大类,33 个小类全部测试通过;另一项为符合性测试,模拟在订单高并发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根据交通部的各种要求上传订单数据。通过测试后,交通部会安排运输服务司下发红头文件,证明企业具有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第四步:通过省厅六部门审批,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即“国牌”)
主审部门包括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人民银行、省国税局、省通管局和省网信办,审批事项主要包括 3 个测评,即信息安全等保三级、网络安全防护评测和 app 安全保障能力评测。通过六部门审批考核后,省交通运输厅会给企业下发“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红头文件,即“国牌”。
【地牌获得流程】
拿到“国牌”后,下一步去运营城市申领“地牌”。
该环节需要请当地的运管领导到公司现场检验并验收,核心是审核公司是否具备基本的线下运营能力,如是否有停车场、车辆是否满足资格,数量情况,技术人员情况,以及各种规章制度、资质是否完善等。审批通过后,获得当地城市交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即“地牌”。至此,网约车平台企业就可开展正式的网约车运营。
(一)网约车运营怎样才算合规?
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营网约车业务需要取得所经营城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证”:
(1)网约车平台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即上文介绍的“地牌”,也称“平台证”
(2)驾驶员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即“人证”。“人证”可由网约车平台统一为驾驶员办理,也可由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自行申请办理。
(3)经营的车辆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起初额运输证》,即“车证”,通常要求当地登记注册的 7 座以下乘用车,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车证可由网约车平台企业统一申请办理,也可由车辆所有人申请办理。
具备以上“三证”才是合法合规经营的网约车。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方式载客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
(二)聚合平台 和网约车平台什么区别?
当前网约车市场已的商业模式已从独立网约车平台发展到了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聚合平台并存的格局,网约车平台即根据上文介绍的网约车资质获取流程获得网约车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具备车辆资源,可直接为用户提供网约车出行服务。而网约车聚合平台则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企业合作,本身不拥有车辆资源,通过撮合市民出行需求与网约车平台企业资源,提供出行服务,实现商业化盈利,被称为“平台中的平台”。聚合平台可分为:
一种是纯聚合平台模式,自身没有投入运营车辆,接入平台车辆均由第三方网约车平台提供。聚合平台以高德出行为代表,高德打车首批接入了滴滴出行、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等网约车平台,凭借高德地图的巨大流量入局网约车市场。此后,百度、腾讯依靠其海量的用户流量优势纷纷加入网约车聚合平台行列。
另一种是网约车平台 + 聚合平台混合模式,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由于其本身具备网约车运输经营资质(国牌 + 地牌),本身拥有车辆资源;另外,也作为聚合平台,接入自家网约车平台运力外,还接入其他家网约车平台车辆。
(三)谁该为网约车合规问题负主要责任?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车辆合规问题负主要责任的是网约车平台企业,而非网约车聚合平台企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以及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
虽然国家部委和地方出台了《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也在积极召集聚合平台企业约谈,旨在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落实“三证”的核验责任。
《通知》规定“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接入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经营的,由交通部门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等规定予以处罚”。看似有了明确规定,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对接入不合规的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要接受惩罚。且不讨论《通知》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属性,回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可以发现规定的受责对象为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所有方、驾驶员,并未涉及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具体条款。
由于尚缺少上位法律法规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权责进行规定,各地管理者召集再多的座谈会、约谈会、宣贯会,也仅仅是动作上做到落实上级部门指示,效果上起到“督导”企业的作用,仅此而已,对网约车聚合平台仍无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