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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7 日,吉林省通榆县交通运输局向司机提交的诉求进行答复,内容如下:您向通榆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的复查申请,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我单位已经受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意见情况答复如下: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城市公共客运逐步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鼓励使用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型车辆以及先 进技术,提高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能力。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规范,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规定中明确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使用新能源和环保型车辆,以及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所以,建议诉求人响应国家绿色出行节能号召,更新新能源车辆。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 35 条规定: 您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通榆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在该答复中,交通局明确建议广大出租车司机更新新能源汽车,引发司机一致反对,原因如下:
一,通榆县位于吉林省,属于中国极北方城市,常年温度低,天气寒冷,冰雪覆盖。
如果电动汽车在该地运行,车辆的损耗会比南方城市更大,恶劣天气电量消耗巨大,续航里程缩水更严重。
二,电动汽车的使用寿命,对于售车商公布数据是实验室理想状态下的,实际使用,在北方城市,电池的消耗大,如果提前电池报废,换电池的费用非常高,不仅不能降低成本,反而让驾驶员的压力更大。
三,补贴方面,目前购买电动汽车的补贴有政府支持,如果新一轮更新没有政策支持,电动汽车的价格比燃油车的价格至少高出 20% 以上,多出来的费用,谁来承担呢?既然交通局答复为建议司机更新电动汽车,那么司机能否不接受此建议,坚持更新燃油车?希望领导们能充分考虑司机从业的难处,出台 合适的政策引导出租车更新 工作,为广大司机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