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步价
3 公里以内:13 元。
二、里程费
基本单价:2.3 元 / 公里。
三、低速行驶费和等候费
当车速低于 12 公里 / 小时时,按时间加收费用:
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00-19:00):每 5 分钟加收 2 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
其他时段:每 5 分钟加收 1 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
四、预约叫车服务费
提前 4 小时以上预约:6 元 / 次。
4 小时以内预约:5 元 / 次。
五、空驶费
单程载客 行驶超过 15 公里后,超出部分按基本单价加收 50% 的费用。
往返载客(起点和终点在 2 公里范围内)不收空驶费。
六、夜间附加费
夜间时段:23:00 至次日 5:00。
在该时段运营,按基本单价加收 20% 的费用。
七、合乘收费
合乘里程部分,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 60% 计算。
八、燃油附加费
每运次加收 1 元。
备注
计价单位:
里程精确到 500 米,时间精确到 2.5 分钟。
结算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其他费用:
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
特殊业务:
按日结算的包车及跨市客运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说明:以上标准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价格相关规定整理,实际收费可能因运营情况略有调整,请以乘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为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