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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 1 家网约车平台企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现撤销以下 1 家企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宣告作废。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 沈阳三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三牛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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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正文完
发表至: 业界动态
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