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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2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 2024 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出,一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关于网约车平台必须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才能经营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要求外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不符合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涉企法规政策的要求和精神,不符合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上位法有关规定,属于不合理、不必要措施,应当予以纠正。
法工委向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要求及早作出修改,同时将有关政府规章移送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督促纠正。有关制定机关均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网约车平台在各地的运营门槛有望降低。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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