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规范互联网平台的价格行为。该规则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第二条指出,平台经营者是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就是说,网约车平台和司机都适用这一规则。这对广大司机来说是个好消息,低价订单终于有部门管了。

第十四条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而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目前,网约车行业中的一些特惠订单、一口价订单,已经属于平台强制司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网约车行业分析师卢布表示,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查处时面临一个核心难题:网约车每公里的实际运营成本到底是多少,目前没有统一、权威的计算标准和认定机制。
卢布认为,要让新规真正落地,当务之急是各地交通、价格等部门协同研究,出台更细化的网约车成本构成指导标准或参考范围。同时,加强对平台定价规则透明度的监管,确保司机的劳动付出与收入相匹配,才能真正结束无序的低价竞争,促进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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