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交通致从业人员告知书

致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市民朋友们的告知书

 

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市民朋友们:

春运及春节假期将至,为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经营行为,擦亮善美之城文明底色,助力我市建设旅游城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尽一份责任,做到“三不二确保”:

1.不从事非法营运经营行为: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不拒载、不议价、不甩客:出租车(网约车)司机要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3.不提供不合规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不得提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服务。

4.确保文明优质: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客;做到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保持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以高质量的服务让乘客满意。

5.确保安全守序: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在火车站、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候客时要进站排队,服从调度,按序待客;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保障乘客的安全。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选择乘坐正规、合法营运的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市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坚决查处影响我市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绝不手软姑息。文明城市,文明交通离不开你我他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创建文明、和谐汕尾,作出我们每位公民应有的贡献!

投诉举报电话:

0660-3565969(工作时间)

18007670156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6日
来源:汕尾市交通运输局